2014年,在俄羅斯併吞烏克蘭克里米亞(Crimea)後,北約各國達成共識,防衛支出應達各國GDP的2%。
」 爺爺看著電視機裡在球場上活躍表現的徒弟翔陽,看著孫子繫心與昔日的宿命對手貓又教練握手的那一刻,他輕輕地抬起右手,向前伸了出去,就像是自己在和對手握手一樣。有別於練習賽可以不斷重來,正式比賽只有一次攻略對手的機會,正因為只有一次機會,雙方都付出百分百的全力,攻略起來就越是有趣。
感動TOP 3:烏養爺爺在電視前與貓又教練握手 《排球少年!!》中,烏野高中和音駒高中過去曾經是亦敵亦友的好對手,那是在烏養爺爺還在烏野擔任教練的時候,與音駒的貓又教練結下的一段因緣。然而卻只有在對上日向翔陽的時候,彷如受到翔陽的那份熱血所感染似的,選擇拚盡全力伸出雙手、只為延續下一顆球。在音駒與烏野打過練習賽,見識到日向翔陽與影山飛雄那無比驚人的「怪人快攻」之後,因為覺得翔陽很有趣而提起鬥志的孤爪研磨,對著翔陽說「想和你打一場不能重來的比賽」。感動TOP 2:打一場不能重來的比賽吧。(電影明明時長一個半小時,體感時間卻只有三分鐘呢,哭QAQ) 感動TOP 1:研磨說出「好開心」三個字 那個一直以來沒有什麼情緒起伏,不擅交際只顧著低頭打電動的孤爪研磨,因為體力不是很好,不管是比賽還是練習,能偷懶就盡量偷懶。
此外,電影上映第一天,第一週贈送的特典明信片更是直接秒殺,說有多熱門就有多熱門。烏鴉與貓的戰鬥,被稱呼為「垃圾場的決戰」,還遲遲無法在正式比賽中實現,烏養爺爺就退休了他們(信徒)非常確信自己已經獲得了某種『靈知』(gnosis)——或多或少成功解決了存在問題。
為什麼宇宙不能是「不需要被創造的東西」? 宇宙是一個東西或一個事件,而上帝是一個主體(agent)或存在(being),東西和事件必須被創造,但主體或存在則不然。換句話說,信念的生物學與信念的目標是不同的事。在我與神學家、有神論者和信徒的辯論和對話中,關於是什麼引發了大爆炸或最初的創造行為的問題,交流通常是這樣的: 是上帝。為什麼?因為文字很重要,而標籤帶有包袱。
文:麥可.謝爾默(Michael Shermer) 上帝真的存在嗎? 儘管有壓倒性的證據指出,上帝根植於我們的大腦中,信徒們仍然可以合理地爭辯:(1)「為什麼人們相信上帝?」這個問題與「上帝存在嗎?」是不同的問題。當大多數人使用無神論者這個詞時,他們想到的是強無神論,即斷言上帝不存在,這不是一個站得住腳的立場(你無法證明否定立場)。
而無神論是一種行為立場,是關於我們對所在的世界做出什麼假設並據之行動的聲明。是的,我們可以嘗試往更正面的方向重新定義無神論——我經常這樣做——但由於我出版了一本名為《懷疑》的雜誌,並為《科學美國人》(Scientific American)撰寫了名為〈懷疑論者〉的每月專欄,所以我更喜歡用它作為我的標籤。我們在上帝問題上面臨的難題是,當遇到如「時間開始之前有什麼?」或「如果大爆炸標誌著所有時間、空間和物質的開始,那麼是什麼引發了這最初的創造行為?」這類的終極問題時,是不可能有確定性的。同義詞包括全能者、至高無上者、至善、至高、神聖存在、神聖、神性、天父、聖父、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、創造者、萬物的創造者、天地的創造者、第一原因、原動力、世界之光和宇宙的主宰。
上帝是一個主體或存在。我的回答分為兩方面: 證明上帝存在的責任在於信徒,而不是該由非信徒反駁上帝的存在。由於我是一個財政上保守的公民自由主義者,而且絕不是一個道德相對主義者,所以這種關聯並不適用雖然我們不能證明答案是否定的,但我同樣可以爭辯說,我也不能證明伊希斯、宙斯、阿波羅、梵天、甘尼薩、密特拉、安拉、耶和華,甚至飛天麵條怪不存在。
同義詞包括全能者、至高無上者、至善、至高、神聖存在、神聖、神性、天父、聖父、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、創造者、萬物的創造者、天地的創造者、第一原因、原動力、世界之光和宇宙的主宰。在我與神學家、有神論者和信徒的辯論和對話中,關於是什麼引發了大爆炸或最初的創造行為的問題,交流通常是這樣的: 是上帝。
同樣地,人們傾向於將無神論與某些政治、經濟和社會意識型態劃上等號,例如共產主義、社會主義、極端自由主義、道德相對主義等。當然,沒有人在行為上是不可知論的。
自然的有限存在,不可能認識超自然的無限存在。我不知道沒有上帝這件事是否為真,但我不相信上帝,並且有充分的理由認為上帝的概念是由社會和心理建構的。是誰創造了上帝? 上帝不需要被創造。讓我們進一步檢視這兩方面。文:麥可.謝爾默(Michael Shermer) 上帝真的存在嗎? 儘管有壓倒性的證據指出,上帝根植於我們的大腦中,信徒們仍然可以合理地爭辯:(1)「為什麼人們相信上帝?」這個問題與「上帝存在嗎?」是不同的問題。無神論是「不相信或否認神的存在」。
(2)上帝將自己植入我們的大腦中,以便我們可以認識祂。而我很確定我沒有,並且非常堅信這個問題無法解決。
而無神論是一種行為立場,是關於我們對所在的世界做出什麼假設並據之行動的聲明。不可知論是「不知道、未知、不可知」。
為什麼宇宙不能是「不需要被創造的東西」? 宇宙是一個東西或一個事件,而上帝是一個主體(agent)或存在(being),東西和事件必須被創造,但主體或存在則不然。由於我是一個財政上保守的公民自由主義者,而且絕不是一個道德相對主義者,所以這種關聯並不適用。
我的回答分為兩方面: 證明上帝存在的責任在於信徒,而不是該由非信徒反駁上帝的存在。不可知論這一詞是由赫胥黎(Thomas Henry Huxley)——達爾文的朋友和演化論最熱心的公開解釋者——於1869年創造的,用來描述他自己的信念:「當我達到智力成熟,並開始自問自己是無神論者、有神論者還是泛神論者時……我發現當我瞭解和反思得越多,就越是難以回答。上帝是一個主體或存在。是的,我們可以嘗試往更正面的方向重新定義無神論——我經常這樣做——但由於我出版了一本名為《懷疑》的雜誌,並為《科學美國人》(Scientific American)撰寫了名為〈懷疑論者〉的每月專欄,所以我更喜歡用它作為我的標籤。
他們(信徒)非常確信自己已經獲得了某種『靈知』(gnosis)——或多或少成功解決了存在問題。你相信這位上帝存在嗎?你否認這位上帝的存在嗎?還是你對這位上帝的存在不予置評?這是洛杉磯聖經學院塔爾伯特神學院(Talbot School of_eology at the Bible Institute of Los Angeles)教授、神學家吉維特(Doug Geivett)在我們關於上帝存在的公開辯論中提出的三個問題,他要求我和聽眾從中選擇一個。
換句話說,不可知論是一種思考立場,是關於上帝存在或不存在,以及我們是否能確定地知道這一點的聲明。當我們在世界上行動時,我們的行為就好像有上帝一樣,或者好像沒有上帝一樣,所以從預設上我們就必須做出選擇,如果不是理智上的,至少是行為上的。
當大多數人使用無神論者這個詞時,他們想到的是強無神論,即斷言上帝不存在,這不是一個站得住腳的立場(你無法證明否定立場)。基於心理學、人類學、歷史學、比較神話學和社會學的研究,證據指出上帝和宗教是人類和社會的產物。
如果是這樣的話,那麼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上帝是否存在,因為根據定義,作為僅在世界內運行的有限存在,我們只能認識其他自然和有限的存在和物體。你只需要逼他們再往前一步。我們同意人類的起源需要一個解釋,那麼為什麼這個因果推理不適用於身為主體和存在的上帝? 上帝存在於時間、空間和物質之外,因此不需要解釋。但身為不可知論者意味著什麼?不就是在收集到更多證據之前不做出判斷的人嗎?我在前面說過我不相信上帝,那我不該是無神論者嗎?這完全取決於這些術語的定義,為此我們應該查閱《牛津英語詞典》,這是關於詞語使用歷史的最佳來源:有神論是「對一位或多位神靈的信仰」以及「相信有一位上帝是宇宙的創造者和最高統治者」。
」我也堅信上帝的問題是無法解決的。懷疑論者不相信一項知識主張,除非有足夠的證據能拒絕虛無假設(即一項知識主張不是真實的,除非另有證明)。
這就是我對上帝存在的立場:我不知道,你也不知道。為什麼?因為文字很重要,而標籤帶有包袱。
我們在上帝問題上面臨的難題是,當遇到如「時間開始之前有什麼?」或「如果大爆炸標誌著所有時間、空間和物質的開始,那麼是什麼引發了這最初的創造行為?」這類的終極問題時,是不可能有確定性的。但無法反駁這些神祇的存在,不代表就該相信它們(更不用說崇拜了)。
本文由隔壁老李于2022-12-21发表在极致时空,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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